中兰环保: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_全球快播报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兰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兰环保”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兰环保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的收益。
(二)投资品种: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低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健性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三)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在投资期限内投资理
财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一年内。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实施方式: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理财
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
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进行核实。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且
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在上述期限和
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
同意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未
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基
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未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战晓峰 秦洪波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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